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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后以公开女友隐私为借口,每月勒索女友500元。在支付了1.1万元后,受害人曾某终于报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近日,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豪拘役五个月。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至2007年5月期间,张×豪以公开前女友曾某曾怀孕做人流的情况为借口,威胁曾某每月向其支付分手费500元。2007年5月,张×豪取走曾某一台手机,额外威胁曾某支付1000元。今年6月,曾某向警方报案,张×豪再次威胁曾某支付450元时被抓获。在审理期间,张×豪的家属代为退还赃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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