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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复婚】丈夫入狱婚姻破碎 十三年后丈夫悔改妻子原谅又复婚

    “感谢监狱领导的关心帮助,让我们夫妻再续前缘。请转告李海清,新学期开始,孩子已上学了,让他别担心,安心改造,争取新的一年有好的表现能再次减刑。”2月22日上午,家住厦门同安的陈某,在孩子顺利上学后给闽西监狱民警许树炜打来电话。

    今年1月25日上午,闽西监狱服刑人员李海清在监狱民警许树炜等的“陪同”下,来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民政局服务窗口,顺利办完手续,与前妻陈某重新登记结婚。服刑人员入狱后离婚又复婚,这在闽西监狱还是首例。

    2月23日,记者采访了闽西监狱民警许树炜。据许树炜介绍,李海清1994年因抢劫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海清犯罪后追悔莫及,入监后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改造,多次被减刑,曾被评为2009年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现在只剩余刑4年1个月。李海清入狱后不久,妻子痛其不争,到法院起诉离婚,1998年,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近几年,闽西监狱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监狱管理新路,为服刑人员开通了亲情电话,李海清与前妻多次电话沟通联系,加深了彼此间的了解和互信。通过管教民警,陈某了解到李海清的悔改情况,去年底决定和李海清复婚,并向闽西监狱提出了申请。陈某说,自己和李海清结婚前有感情基础,这几年通过沟通联系,已原谅了李海清的失足,从心底里愿意复婚。

    根据李海清的改造表现,为了让他出狱后家庭稳定生活有信心,闽西监狱和上级监狱管理部门同意了他们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服刑人员申请结婚登记可在服刑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为此,闽西监狱领导特事特办,让李海清在民警“陪同”下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月25日上午,李海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时,陈某带着17岁的儿子早已等候在那里,亲人相见,李海清格外激动,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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