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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杰)借表哥负责工程、需采购食品的名义,男子赵某赊购近两万元的米面。近日,延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2000元的罚金。

  赵某是延庆的农民,得知表哥负责某工程后,他想到了一个骗钱的办法。2006年3月的一天,他来到延庆南菜园市场一个粮油摊位,和摊主宋先生闲聊起来。言谈中他表示,自己的表哥是某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自己在其手下做食堂的采购工作,如果宋先生能同意赊账,他会长期在这里采购粮油。骗取了宋先生信任后,赵某赊了一批面粉,并写下欠条,承诺半年结账。2006年3月至9月间,赵某多次使用这种伎俩,从宋先生的摊位处赊面粉、大米等物,价值近两万元。宋先生催要欠账未果,随后报警,赵某很快被查获归案。

  延庆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宋先生的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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