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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5月13日电 (记者范春生) 辽宁省灯塔市西马峰镇西上岗村村民王志山深夜家中遭遇窃贼,他发现后持枪刺追赶,将两名行窃者中的一人刺死。灯塔市人民法院日前认定王志山属防卫过当,以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9年7月16日1时许,王志山在睡梦中听到自家东屋有响动,起身察看。两名陌生男子正在柜子里翻东西,其中一个高个的已经拿钱在手。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志山在发现家中遭窃后,迅速操起一个枪刺冲入东屋与窃贼搏斗,先是一枪刺中矮个男子。随后两名行窃者惊慌逃出屋外,王志山追赶,途中所持枪刺被高个男子抢下,他奋力抢回,挥枪刺再次刺中了矮个行窃者。早晨6时,同村村民在村边发现矮个男子的尸体。当天14时,王志山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王志山为制止犯罪行为持械与两名入室行窃者厮打,属于正当防卫,但其在厮打和追撵过程中使用锐利枪刺致一名受害人肺及大动脉破裂而死,超过了为制止不法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承担刑事责任。于是,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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