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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侦查】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呈现群发性,跨地域性、高只能性特点,要求检察机关改变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法--

  湖北省监利县号称“中国稻谷第一县”,是一个拥有14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2001年杜某调任该县县委书记后,利用职权大肆卖官鬻爵,被百姓称为“杜灾星”。2004年2月,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接到监利县广播电视局有关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的举报,涉及到该局原任局长苏某。而苏某与杜某关系密切,过去两人同时担任过市、县两级广电局长。不久前,多次在民主测评时排名末位的苏某却被提拔为县政府副处级调研员,群众反映强烈。

  荆州市检察院经过反复研究,决定由监利县检察院开展初查工作。就在监利县检察院初查苏某涉嫌犯罪进入关键阶段时,杜某开始出面干预办案。荆州市检察院紧急制定相应对策。为了排除阻力减轻基层院的压力,市检察院决定直接对苏某立案,连夜传唤了苏某。面对两级检察机关收集到的大量证据,苏某不得不交代了贪污、受贿、向杜某行贿的犯罪事实。市检察院很快对杜某立案侦查,并继续发挥侦查一体化的功能,利用监利县检察院的地理优势,整合办案资源。两级检察机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工作,一举查清了杜某利用职权,买官卖官,先后115次收受他人贿赂近6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杜某和苏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四年。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实现侦查一体化,是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有效途径,符合反贪侦查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实践需要,也是提高反贪侦查能力的关键之举。

  侦查一体化机制成果斐然

  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的群发性、跨地域性、高智能性等特点日益突出,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增强,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按照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要求,实现由分兵作战向整体作战的转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建立侦查一体化机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整合侦查资源配置,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运行机制,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效能,有效排除办案的干扰阻力,推动反贪侦查工作的发展。

  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在对刘某一案进行初查时,根据刘某先后担任省计委处长、省国储粮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中国储备粮总公司长春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特点,由省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牵头成立刘某系列案件侦查指挥部,从长春、吉林、四平、白城、松原五个地区抽调了反贪干警110余人,组成15个办案组,对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分别立案侦查。最终一举查清刘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16.8万元、收受他人贿赂639万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56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查处涉案行贿人65人,立案查办行贿受贿案件29件,涉案总金额1500余万元。刘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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