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来源: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bzxslsvip.com/ 时间:2021-06-03 11:06:49
一、男子当街殴打母亲多次拳打飞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5月15日,江苏泰州,兴化市府东花园小区一段男子追着母亲殴打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男子多次出拳击打自己的母亲,怒扇耳光,疯了一般毫不惜力地跳起来狠狠飞踹,还骑上电动车欲撞人。男子不顾母亲年长,身体素质与自己悬殊较大,拿出了对待阶级敌人的狠劲,招招不留情,令人发指!
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可能适用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以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确定量刑起点后,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增加被害人轻微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
(2)增加被害人轻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增加被害人重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年至二年;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
1、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
(4)事先有预谋的;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2、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