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 > 律师文集 > 敲诈勒索>正文
分享到:0

  2010年4月1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承认错误批捕闵云,并决定给予33373.02元的国家赔偿。那天正好是“愚人节”。

  尽管已时隔近两年,闵云仍难以忘却过往的遭遇。2008年12月13日,在丈夫尚民的陪同下,闵云向南海警方报案,指控同乡陈康开设赌场、私藏枪支、强奸及敲诈其1200万元(其中985万借自杜源、李冰等人)。警方当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陈康。几天后,杜源、李冰等人向警方举报闵云诈骗其钱财,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拘留闵云。

  2009年1月23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捕闵云,却没同意警方对陈康的批捕申请。关押298天后,闵云被宣布无罪释放。在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无果的同时,闵云得知陈康的赌场仍在营业。

  报案后反遭人举报

  南海警方材料显示,2008年12月13日,闵云、尚民向南海警方报案,控告其吴川同乡陈康强奸、敲诈、私藏枪支和开设赌场等。“报案后十几分钟,尚民称接到另一同乡陈明的电话,要他‘不要把事情搞大,那样对大家都不好的’。”当天,警方找到陈康,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刑拘。

  南海警方称,几天后,之前借钱给闵云的债主杜源、李冰等人先后向警方报案,指控闵云以做生意为由,诈骗其钱财。12月17日,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拘留闵云。

  2009年1月12日,南海公安分局提请批捕陈康,4天后,又提请批捕闵云。

  在南海公安分局的《起诉意见书》中,警方详细列出了流入闵云账户的资金数额,从2008年7月8日到2008年11月28日,共计1095万元。尽管闵云声称后来这些钱大多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陈康账号,但警方并没有列出这些资金流向哪里。

  2009年1月19日,南海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陈康。同日,南海警方将其释放,于次日对其取保候审。

  2009年1月23日,南海检方批准南海警方逮捕闵云,理由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几天后,闵云在南海区看守所度过了她第28个生日。

  2009年3月23日,南海警方在13次审讯闵云后,以其涉嫌诈骗罪,向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于4月23日报送上级单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国家赔偿1天111.99元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5日、8月13日两次要求南海警方补充侦查,后者补充侦查完毕后,于7月3日、9月9日两次重新补充审查起诉。

  2009年10月13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闵云不起诉。该院认为,闵云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虚构了借款理由、被害人是否基于虚构的借款理由而处分财物、涉案款项的去向等尚未查清。

  《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显示,检方认为闵云是以做生意资金不足为由借款,但她并没有从事经商活动。各被害人与闵云及其家人关系密切,应当对闵云的日常活动和个人经济状况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即使闵云能够一时虚构做生意资金不足的借款理由,但大部分被害人长期多次基于这一理由将巨款借给闵云不符合常理。因此,闵云是否虚构借款理由存疑。

  2009年10月14日,南海区看守所将闵云释放。此时,她已被整整关押了298天。

  2010年2月8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闵云的国家赔偿请求予以确认。4月1日,该院在《刑事赔偿决定书》(佛南检赔字[2009]第2号)中承认对闵云错误逮捕,按照2008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111.99元的赔偿标准,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赔偿闵云33373.02元。

  寻找陈康

  闵云获得国家赔偿已过去了数月,但她一直在为找到陈康而努力,对方至今未现身。

  记者日前也来到了陈康所在的南海区大沥镇,此处的吴川同乡几乎无人不知“花鸡”陈康在赌场业的大名。

  尚民告诉记者,10多年前陈康初来大沥时,与他在内的其他吴川同乡一样,从事着废旧金属回收生意。2003年后,生意日趋艰难,尚民继续经营废旧金属加工企业,陈康则选择了放弃。另一位同乡阿胡回忆,陈康从此没再做正当生意,一开始帮同乡陈明打点赌场生意,后来成为赌场大股东。

  在广云路边,尚民指着一栋三层的房子对记者说,这是陈康他们的赌场。“门前的那辆小霸王曾被警方扣留过。”

  记者前往广云路那栋三层的建筑,这里距南海公安分局某派出所约3分钟车程。只见门外桌球室招牌高悬,二楼灯火通明。南都记者由右侧楼梯走上二楼。西厢房正对楼梯,房门洞开,室内十几名男子,或坐或站。见陌生人进门,多双目光会聚到门口。几名男子围过来,记者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一男子说:“你找陈康?跟我过来。”

  该男子推开一间房门,室内一张麻将桌,围坐了一女三男,桌面上放有一叠百元钞票。该男子指着桌边一个约50岁男子说:“他是陈康(警方资料显示,陈康出生于1977年)。”记者离开房间并称“他不是陈康”,要求见该桌球室老板,被拒绝。

  2010年8月3日,南都记者找到陈康在德明大厦(广佛公路附近)的家,陈康的妻子林霞声称“我老公到外省出差去了”。针对闵云尚民夫妇的指控,林霞很是气愤,“她说我老公强奸她?我老公会看上她?!他们说我老公敲诈1000多万?我还要告他们诈骗我们2000万!”南都记者希望对方说清2000万的原委,林霞表示“只想安静过日子,不想再揭旧伤疤”。

  原告闵云

  ●2008年12月13日,闵云向南海警方报案,指控同乡陈康开设赌场、私藏枪支、强奸及敲诈其1200万元。警方当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陈康。

  ●2009年1月19日,南海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陈康。

  被告闵云

  ●2008年12月13日过后几天,之前借钱给闵云的陈康同乡杜源、李冰等人先后向警方报案,指控闵云以做生意为由,诈骗其钱财。

  ●2009年1月23日,南海检方批准南海警方逮捕闵云,理由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注:本文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扫一扫关注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