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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着假警官证,5名男子大白天在中山一路将一男子绑架,并敲诈勒索其家属取得赃款4万元。昨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11日,昌某等5人在中山一路将张某强行带上面包车并搜走张某身上2000元现金及5张银行卡,并让张某妻子存4万元进张某银行卡中。得知密码后,昌某先后从卡中提取现金14100元,并用该卡在好又多超市购得金项链两条。次日下午,警方在岭南新世界逮捕了昌某等人,解救出被害人张某。

  昌某等人在法庭上称,他们绑架张某是为了替“石哥”讨回被骗货款。据交代,“石哥”曾从经营古董的张某处花6万多元买得一块假玉。于是,昌某等人在经过几次踩点后,于2008年6月11日绑架了张某。犯案人之一唐某还承认在绑架过程中曾出示假警官证。

  越秀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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