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 > 律师文集 > 故意伤害>正文
分享到:0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应该怎么处理

  1、如果双方私下和解对方没有提起诉讼的话,就不用判刑,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2、经过法院的话,轻伤的量刑是1~3年,如果达成和解赔钱的话会判缓刑

  3、如果服刑的话根据各地的情况各有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判决下来后剩余刑期小于1年的 就是在拘留所服刑

  4、既然检察院已经传唤过当事人到案,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轻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肯定立案)并已经开始走法律程序了,所以肯定记录档案了(只有在案件还在派出所期间没有上交之前达成和解才不记录案件也就是当事人第一次行政拘留未转刑事拘留之前)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量刑标准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 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 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扫一扫关注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