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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谈善文郜征)一伙骗子在贵州省贵阳市用虚假资料进行登记,成立粮贸有限公司,诈骗了河北、安徽两省小麦480吨、大米840吨,总价值达290.52万元。12月12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侯西荣、杨军、周蜡军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1年半,并分别处罚金20万、10万和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10日,侯西荣(湖南岳阳人)、袁林和张金荣(两人都是湖北监利县人,另案处理)在贵阳市预谋,侯西荣化名“张先军”用虚假资料登记了“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时注入资金100万元,第二天被抽走。  9月初,被告人杨军(湖南南县人)应邀带近20万元到达贵阳,为侯西荣等人实施诈骗提供资金,后帮助销售货物及收取货款。20日,侯西荣及袁林、张金荣使用化名,分别与安徽绿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2000吨大米意向性购销合同,与河北省临城县镇内国有粮库甄某某等人签订了2000吨小麦购销合同。    此后,两家被害单位通过铁路运输,发给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大米840吨,价值 207万元,小麦480吨,价值83.52万元。由于人手不够,10月,被告人周蜡军(湖南华容县人)被招至贵阳,负责看货、点货。这批大米、小麦很快被侯西荣等人低价卖掉,几人将货款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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