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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妻子与情夫捉奸在床后,男子威胁情敌以40万元私了,否则“告其强奸,并公布到网上”。昨日得知,洪山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这名丈夫有期徒刑8年。

  31岁的男子冯某,四川巴中人,无业。其妻在武汉市洪山区一家超市打工,去年9月,他发现妻子和黄某有不正当关系,并于9月6日夜10时许携刀悄悄潜至黄某居住地,将妻子和黄某捉奸在床。黄某惊慌不已,冯某提要求:给40万元就私了,否则就去告你强奸,并将你的丑事在网上公布。黄某被迫答应。

  黄某次日借了25万元交给冯某,并在冯某的胁迫下,写下“借15万元”借条。同年11月3日,冯某持借条再赶来武汉索款,被黄某之弟拒绝并报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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