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 > 律师文集 > 诈骗罪>正文
分享到:0

 一、男子恋爱诈骗获刑4年,涉嫌诈骗罪有哪些处罚

  接连诈骗三名女子,被害女性年龄从20多岁跨越到40多岁,70后男子章淳有着精湛的“演技”。

  4月21日,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章淳提起公诉,章淳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章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其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章淳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诈骗罪要判几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扫一扫关注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