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 > 律师文集 > 诈骗罪>正文
分享到:0

  杭州NO.2酒吧:“小姐”作饵,疯狂宰客

  检察官称很多受害者碍于情面不愿指证,难以惩处犯罪

  在有着“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有家“NO.2酒吧”,30元的王朝干红,他们卖1200元,月营业额达到上百万元。之所以有如此好的销售业绩,是因这家酒吧采取诈骗客人钱财的手法创收,形成一条由总负责人、组负责人、键盘手、“小姐”、保安等组成的诈骗网络。

  11月14日,随着酒吧老板孙某等9人以涉嫌诈骗罪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个“黑酒吧”发财的秘密被一一揭开。

男网友梦想“一夜情”

  她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公司白领,年轻美貌,刚与男友分手,并约他网下见面。9月30日凌晨见面后,她就带他去了附近一家酒吧。相谈甚欢,岂能少了美酒助兴,他点了波尔多、巴黎田园……开始不觉得,后来发现酒的口感不对劲,此时酒单已经付费1.4万元,还有5000元没结账,这时他才意识到可能被“宰”,于是和酒吧负责人理论,还没理出个结果,就被拿着刀子、棒球棍冲进来的酒吧保安打伤。

  今年5月以来,已有多名男性消费者报警,称被女网友骗至位于杭州西湖时代广场附近一家“NO.2酒吧”消费,然后被“宰”。受害者均为男性,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经济状况良好,在与女网友见面后,被带至这家酒吧。女网友则多自称在杭做服装生意或是公司白领,单身或是情感方面出现问题,觉得寂寞或苦恼想找人聊天,搭识男网友后就说一些暧昧话语,让男的想入非非,觉得有“一夜情”可能。

“小姐”提成酒钱

  “黑酒吧内部组织非常严密,成员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诈骗网络。”承办此案的上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敏介绍,酒吧老板孙某先是在浙江衢州招募网上聊天的“键盘手”,然后在杭州招募“小姐”和保安,再让“键盘手”冒充女子身份上网搭识男网友,并将聊天记录和联系方式发给杭州的“小姐”令其背熟;“小姐”则被编成若干个组,集体住宿,统一管理,每组有专人负责她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管理,上下班时由保安护送;“键盘手”与男网友约定在酒吧附近见面,届时“小姐”出现并将网友带到酒吧消费;客人消费时,酒吧用差酒换掉好酒,以次充好,如果客人要求当面开酒,也就前两瓶是真酒被当面打开,后面的酒又被掉换。一般都是用几十元的王朝干红换掉蓝仙姑、波尔多、巴黎田园干红等红酒,而这些酒的标价都在700元至1300元之间。

  “小姐”想尽各种各样的手法促使男网友把消费拉高,然后找各种借口离开。当男网友确实买不起单时,“小姐”会假装跟酒吧结账,以免被男网友识破骗局。当客人要带走小姐时,保安则会以女网友的哥哥、朋友的身份出面干涉。消费后所得营业额按比例分配,酒吧提成30%,“小姐”提成20%至30%,控制管理“小姐”的负责人40%,“键盘手”5%,保安月工资2000元。

受害者不愿作证

  “目前有受害者指证并认定的诈骗只有17起,数额仅有10多万元。”李敏分析这与实际涉案金额可能存在很大差距,因报案者远远多于17位,很多受害者因碍于情面,不愿出来指证犯罪。从警方查获的涉案酒吧对账单看,该酒吧月营业额超百万元,如果无受害者指证,账单里哪些是正当消费、哪些涉嫌诈骗,就很难判断,也就难以纳入涉案金额。“放弃指证,就等于宽恕罪犯。”办案人员希望受害者能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犯罪分子的罪行,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对于大部分涉案者,因暂无证据证明是否够得上犯罪标准,检察机关尚未作出批捕决定。”李敏说,诈骗罪定罪量刑起点是涉案金额4000元,检察机关只对27人中的9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另外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还需要进一步侦查。

扫一扫关注西安大要案辩护律师